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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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经给了安置房,还能再申请租房补助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7月17日|分类:拆迁安置 |747人看过



 

法律分析:在实践之中,住房救助一般是根据救助对象住房的实际状况、村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以及救助对象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救助。救助对象就地租用闲置房或公租房的,符合当地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因各地实际情况差异,申请条件可能略有不同,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到当地住建部门申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住房租赁补贴就是所谓的租房补助,条文中明确说明住房救助待遇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租房补助等方式实施,也就是说,租房补助包括在住房补助待遇中。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八条 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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