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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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时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3日|分类:房产纠纷 |325人看过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支付租金,租赁双方就这一过程中涉及的各自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所形成的约定。考虑到房屋租赁涉及的租金较高且权利义务相对复杂,口形式不利于稳定租赁关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里的“书面”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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