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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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凶宅”,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买方能否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6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401人看过



 

法律分析:购房者购房时意外购买到“凶宅”的,尽管房屋物理价值没有减少,但其实际上的市值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在购房者要求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情况下,其可以同时要求卖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是由于房屋的价值须由专业的评估机构综合地段、交通、小区绿化、通风采光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而对于房屋内出现非正常死亡可能会对房屋价值造成减损的评估标准过于抽象,难以认定。所以尽管理论上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但是由于实务中对于该损失的具体数额大难评估和确定,因此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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