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以假离婚的方式购房风险如下:(1)婚姻关系真实解除。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只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手续:即不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不再享有夫妻权利,也不再负有夫妻义务(2)共同财产会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假离婚后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话,即使双方再复婚,那么这套房子也是购买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尽管假离婚是为了买房子,而且买的房子很多情况下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但是却存在变成其中一方婚前财产的风险。(3)因财产分割约定不明产生纠纷。如果两人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约定不明确在所难免,无论双方是否复婚都易产生纠纷。如果一方假戏真做,另一方损失的就不仅是财产。总之,婚姻不应成为经济利益的筹码,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