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区内财产遭受损失时,各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不同。行为对财产造成直接损失的直接侵权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具有维护和管理职责,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怠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使财产受到损失的,应当对损失承担补充责任。同时,如果财产所有权人没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管理公约,存在被害人有过失的情形,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事故发生地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该小区负有管理责任,应当对业主入住时的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装修行为应当阻止,并责令其限期改正。物业服务企业在装修管理过程中,对业主装修房屋时的违规行为一定要有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劝整改无效时要保留证据并书面上报主管机关备案;对于二次房屋交易或业主变更,也要对房屋再做一次装修检查,以免发生此类纠纷。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