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条例》第 54 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物业公司如果将顶层楼面出租,其必须要经过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顶层楼面私自出租广告牌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