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物业(包括小区内的道路)有妥善管理的责任。因物业服务企业未尽法定职责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予以赔偿。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约对小区承担妥善管理的责任,其在小区内建立或设置的相应设备设施,应确保安全运行,定期检查,加强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否则因其建立或设置的设备设施疏于防护致人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因修缮小区内的共用设施、共有设备阻碍公共道路时应设路障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否则致人损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