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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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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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堆放建筑垃圾导致住户受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7日|分类:房产纠纷 |1082人看过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妨碍通行的输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的和业主应遵守相关房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公约的约定,业主对于自家装修装饰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尽职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对建筑垃圾所产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业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以免发生意外事故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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