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管理收费应当公平合理,实践中常见的不合理收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自立名目收费。如擅自收取装修管理费、修缮补贴费、房屋补修费等。
(2)超过规定标准收费。如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提高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
(3)改变收费方法,变相多收费。有的物业公司在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借机向住户多收费。如本来应以户为单位收取保安费、保洁费改为按面积收取;规定按年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一次收取五年或十年等情况。
(4)不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供水、电、煤公司委托收取的水、电、供、暖、天然气等价格不执行国家统一价格或价格管理办法,擅自涨价。
作为业主,在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时,首先要看清管理部门的明码标价,对价格过高或收费项目没有标明的,可以向物价管理部门询问清楚后再交。如果业主想要反映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违法的问题,可与物价主管部门联系,物价主管部门会及时检查,从而保护业主利益。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