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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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死名贵狗,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2日|分类:交通事故 |2138人看过


 

 

法律分析:如果狗是在主人的控制下被撞死,视同造成财产损失,类似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 条的规定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如果狗脱离主人的控制,在路上乱跑,对交通秩序构成干扰,不仅无权请求赔偿,相反,如果事故给机动车或他人造成损失,还要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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