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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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放弃质权,其他担保人还需要为此而承担担保责任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628人看过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由此可见,质权人是可以放弃质权的。在质权人放弃质权时,如果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出质,除非其他的担保人承诺继续提供担保,否则,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放弃质权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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