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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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擅自把相机出质给别人,相机毁损,谁来担责?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8日|分类:抵押担保 |353人看过



 

法律分析:对此,《民法典》明确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在质权存续期间,如果质权人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而将质押财产转质给第三人的,一旦造成质押财产的毁损、灭失,那么质权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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