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房产抵押时,房屋的价格可以不找评估机构而由双方协商确定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6日|分类:抵押担保 |523人看过



 

法律分析:《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法条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房屋所有人在将房屋抵押时,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确定房屋抵押的价值。也可以选择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法条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出于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抵押的价值、抵押期限等。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