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主要指购买人购买的公有住房与经济适用房。虽然这类房屋也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与我们正常购买的商品房抵押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对于这类住房抵押时抵押额的计算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也就是说,购买人在购买这类房屋时,享受到了国家优惠政策,其只承担了房屋的部分价款。因此将这类房屋抵押时,并不能以房屋的全部价值计算抵押额,个人只能以其可以处分和收益的比例为限。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地产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