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听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条文的规定可知,如果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将两宗以上房产抵押的,应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也就是说,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房产抵押的,是同一抵押合同,若抵押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抵押权人可以一并处置合同中规定的全部抵押房产。这是为确保抵押权到期后债权能够得到清偿,避免抵押人利用这一点逃避债务。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十条 以两宗以上房地产设定同一抵押权的,视为同一抵押房地产。但抵押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