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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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操作规程还是工伤吗?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2年02月03日|分类:刑事辩护 |984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 条的规定,工伤的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是否违反操作规则,只要是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都应当认定为工伤、自然也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是故意犯罪。酗酒或者吸毒,自杀或自残的,根据该法第 16 条的规定,则不能认定是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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