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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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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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如何处理?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7日|分类:刑事辩护 |6617人看过


 

法律分析:根据《刑法》第 364 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抄、传看淫秽的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家长学校要加强管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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