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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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应当怎么办?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6日|分类:法律顾问 |1117人看过


 

 

 

法律分析:由于受到年龄、智力、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局限,同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差,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和损害。司法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审判时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措施、手段等,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是指对于经济困难的公民给予必要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制度。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应提交身份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零四条 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应当对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进行指导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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