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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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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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能否代为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1031人看过


 

法律分析: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时,由于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超出其年龄和智力范围,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时,不得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继承人名义行使继承权,对继承人发生效力。

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放弃,是继承人享有的选择是否愿意接受继承或遗赠的权利,直接关系到继承人的利益,因此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只有在为了被代理人利益考虑的情况下,可以放弃。但是如果明显损害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利益,则该代为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要承担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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