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时,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在本身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的效力,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有遗嘱且都有效时,若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与遗嘱、遗赠内容发生冲突,一般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优先的原则处理,即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大于遗嘱、遗赠的效力。如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部分冲突,则与协议冲突的部分遗嘱无效。这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权利义务对等的协议,所以需要保护扶养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