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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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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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295人看过



 

法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无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负有承担“五保户”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从履行义务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享权利,互负义务。扶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

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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