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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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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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误将他人财物进行分配该如何处理?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89人看过



 

法律分析:遗嘱中只有立遗嘱人对其有处分权的财产进行分配的内容是有效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对于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并不意味着遗嘱全部无效,对无效部分以外的遗产处理内容仍然属于有效部分。遗产分割按照遗嘱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遗嘱必须真实有效。

现实生活中,下列情况经常导致遗嘱无效:(1)遗嘱形式欠缺导致无效。如代书遗嘱无见证人,或见证人身份不适等。(2)遗嘱内容违反《继承法》强制性规定,如遗嘱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3)遗嘱人误将他人财物作为遗产处理。如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当认定为无效。(4)遗嘱人生前变更或撤销遗嘱。如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在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形下,只能执行其有效的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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