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协议离婚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但起诉离婚也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立法中这条规定主要是保护夫妻关系,防止有些人因为一时激动提出离婚,所以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特殊保护,女性怀孕,分娩等期间属于特殊时期,需要人照顾,所以对丈夫在这种特殊时期提出离婚作出了限制。
综上所述,禁止男方提出离婚的时间计算为:(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时间;(2)分娩后1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1年内不能提出离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即在女方人工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一限制有两点例外:(1)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法院可以受理。至于是否准予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2)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如女方与他人非法同居而怀孕)。此外的“确有必要”由法院来判断,主要是一些使得对女方的保护丧失必要性或者严重威胁男方合法权益的情形。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