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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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离婚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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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一方在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法院应该如何强制执行?

发布者:李凯季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4日|分类:刑事辩护 |377人看过



 

法律分析:在当事人拒不执行有关子女探望权的裁判文书时,法院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但是,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是与财产的强制执行存在区别的,并不是把子女强行带走给有探望权的一方,二是对取得子女的抚养权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以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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