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可能存在的过错行为
(一)值班医生推脱不予及时救治存在延误诊断治疗的过错。
(二)诊断治疗过程存在严重过错,需要结合病例确定
(三)1级护理需要护士每隔1小时巡视1次,并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护理是否存在过错,应当结合病例医嘱及医院监控证实。
二、赔偿项目数额
1、医疗费 暂无数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0 暂无数据
3、营养费 50 暂无数据
4、护理费 暂无数据
5、误工费 暂无数据
6、死亡赔偿金 637483元
7、丧葬费 27998元
8、精神抚慰金 80000元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88902元(女儿)、父母赡养费暂无数据。
10、交通费 20暂无数据
11、鉴定费 暂无数据
三、本律师代理案件的具体方案
(一)、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二)律师意见
1、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
2、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
3、综合考虑案件发展的可能性及患者家属自身的条件,可以考虑提出包括但不限于;
(1)会同医方封存现场实物并提请有关机构进行检验;
(2)提出死因鉴定申请,以鉴定治疗行为与死亡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
(3)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情形;
(4)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诊断阶段、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以上法律分析,系本律师基于目前资料所做客观分析,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任何承诺,仅供当事人参考。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