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诊断行为
将血管肉瘤误诊为乳腺癌,并采取了错误治疗行为
延误治疗患者原有病情,从而导致血管肉瘤病症严重恶化。
二、赔偿项目数额
1、医疗费 据实结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以 50元每天据实结算
3、营养费 待营养期鉴定后以每天20元计算
4、护理费 待护理期鉴定后以每天124元计算
5、误工费 待误工期鉴定后计算
6、伤残赔偿金 31847.19元/年*20*0.2=127388.76元
7、精神抚慰金 主张20000元
8、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马某的年龄计算
9、交通费 据实结算
10、鉴定费 据实结算
三、本律师代理案件的具体方案
(一)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二)诉前证据收集及审查
1、收集门、急诊、住院病史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其它书证;
2、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
3、综合考虑案件发展的可能性及患者自身的条件,可以考虑提出包括但不限于;
(1)会同医方封存现场实物并提请有关机构进行检验;
(2)审查病史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情形;
(3)审查医方是否发生拒绝治疗违规行为,诊断阶段、治疗阶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三)律师意见
1、诉前调解阶段
积极与院方沟通协商,协商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并在行业内较为权威的鉴定机构,对本案医院误诊的过错程度、左胸切除术必要性、左胸切除术伤残等级、血管肉瘤病症恶化原因力大小、后期治疗费进行鉴定,待上述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协商赔偿数额。
2、诉讼阶段
(1)快速立案
(2)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并对本案医院误诊的过错程度、左胸切除术必要性、左胸切除术伤残等级、血管肉瘤病症恶化原因力大小、后期治疗费进行鉴定。
(3)开庭,本案由两名主办律师、一名助理律师组成专案小组承办,保证诉讼程序有序进行。
(4)判决
以上法律分析,系本律师基于目前资料所做客观分析,不构成对案件结果的任何承诺,仅供当事人参考。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