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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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劳动合同纠纷案,涉及试用期解除等情况

发布者:张敏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46人看过 举报

2026-06-08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案例:劳动合同纠纷——成功代理企业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

案件类型与领域

本案系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律领域,核心争议焦点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以及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本案中,武汉张敏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服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成功代理企业应对员工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全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用工权。

案件背景

王某某于2020年12月21日入职某服饰公司,担任设计主管,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王某某在入职时填写并提交了《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应聘表》,承诺所提供信息(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真实有效,并学习了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公司《员工手册》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每月迟到早退不得超过5次,违者做辞退处理。

然而,王某某入职仅10天内,便出现多次迟到、早退行为(12月21日、25日、28日、30日、31日上班迟到,12月29日中午早退)。此外,公司发现王某某存在学历及工作经历填报不实的情形——其应聘时填写学历为“大专”,实际为专科在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且专业亦不符。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王某某出具《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200元。公司遂委托张敏律师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不予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公司主张,认定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无需支付赔偿金。王某某不服,提起上诉。

代理过程与策略

张敏律师及团队在一审、二审阶段均作为公司代理人,围绕以下核心点构建代理意见:

1. 证据组织与事实固定

- 整理公司监控视频截图,清晰显示王某某在10个工作日内迟到5次、早退1次,共计6次违纪行为,远超《员工手册》规定的“每月不超过5次”的辞退红线。

- 提供王某某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学习记录、《聘用函》《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等文件,证明王某某对考勤制度和“虚假信息可无补偿解除”的约定系明知且同意。

- 针对王某某学历造假主张,比对简历、应聘表(填写“蓝星电脑职业技术学校、大专、平面设计”)与王某某二审提交的准考证、成绩单(专业分别为“新闻学”“文秘”)之间的明显矛盾,证明其提供虚假信息。

2. 法律适用与举证责任分配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 针对王某某“公司未告知考勤制度”的抗辩,张敏律师指出:劳动者无论是否知晓书面规定,均应知晓“按时上下班”是最基本的劳动纪律;且王某某已签字确认学习员工手册,其主张不成立。

- 二审中,王某某虽提交所谓“迟到原因”及“工作经历证明”,但均无法推翻监控视频等客观证据,亦无法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张敏律师精准指出其证据矛盾、缺乏关联性,最终二审法院不予采纳。

3. 诉讼策略与风险控制

- 在一审阶段,张敏律师代理公司主动提起诉讼(而非被动应诉),将争议焦点从“是否违法解除”引导至“员工是否存在严重违纪及欺诈入职”,掌握程序主动权。

- 在仲裁裁决不利(判赔3200元)的情况下,及时起诉至法院,最终扭转结果,避免了企业承担赔偿金及潜在的不利示范效应。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张敏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

1.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某服饰公司无需支付王某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200元;

2. 维持一审其他判项(确认双方2020年12月21日至31日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工资差额490.53元);

3.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王某某负担(予以免收)。

法院认定: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王某某入职后存在多次迟到、早退的情形,且对公司规章制度知晓;王某某未能提交充分证据推翻,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即使不知晓具体书面规定,劳动者也应当清楚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基本劳动纪律的行为。一审判决不予支付赔偿金并无不当。

律师价值与有效代理体现

- 证据精细化运用:张敏律师从监控视频截图中精准提取每一次迟到、早退的具体日期和次数,形成清晰的违纪时间线,使法院能够直观认定“10天内违纪6次”这一关键事实。

- 程序主动把控:在仲裁败诉后迅速提起诉讼,扭转不利裁决,避免企业被动执行;二审阶段有效应对上诉人提交的新证据,通过质证指出其矛盾之处,使新证据未被采信。

- 法律观点明确有力:精准援引《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关于试用期解除的规定,并结合员工签字确认的员工手册,使法院确信公司解除行为合法。

- 最终效果:成功为客户企业避免了3200元赔偿金支出,更重要的是确立了企业依规章制度行使用工管理权的司法认可,具有示范意义。

张敏律师擅长领域与服务地区

张敏律师深耕劳动人事法律领域,尤其擅长企业用工合规、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竞业限制、群体性劳资纠纷等复杂案件。无论是代理企业应对员工索赔,还是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张敏律师均能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判断,提供高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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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敏律师,现任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兼任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湖北省专利代理行业协会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部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2011266303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合同纠纷
北京市炜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14201202011266303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