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律师网

张敏律师,武汉专利权律师,武汉商标律师,武汉知识产权律师

IP属地:湖北

张敏律师

  • 服务地区:查看服务地区

  • 主攻方向:知识产权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720552295点击查看

电力配电设备生产制造起诉专利权纠纷

发布者:张敏|时间:2024年02月27日|5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A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 确认被告B公司申请的专利号为ZL2XX9.2、名称为“一种跌落式速断器以及具有该速断器的跌落式智能开断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归原告享有;2.确认被告不是涉案专利的发明人;3.判令四被告立即配合原告办理涉案专利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4.判令四被告承担原告维权的合理费用8万元:5.由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判决如下:
一、确认名称为“一种跌落式速断器以及具有该速断器的跌落式智能开断系统”、专利号为ZLXX.2之实用新型专利权归原告A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二、确认被告不是名称为“一种跌落式速断器以及具有该速断器的跌落式智能开断系统”、专利号为ZLXX.2之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
三、被告B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原告A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名称为“一种跌落式速断器以及具有该速断器的跌落式智能开断系统”、专利号为ZL202XX之实用新型专利的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 全站访问量

    16118

  • 昨日访问量

    133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张敏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