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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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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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94人看过

根据《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每个申证单元均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地市(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一份;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

(4)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一份;

(5)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

(6)如产品执行企业标准,还应提供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一份;

(7)申请表中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复印的印章无效。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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