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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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中小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隐患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997人看过

中小型食品由于受到自身条件的限制,一直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技术落后,缺乏专业生产设备。统计资料表明,全国工商注册企业中,中小企业占了99%,我国食品行业更是如此,长时期以来,我国很多食品企业一直延续着传统的手工作坊式的生产,这些食品企业往往生产技术落后,缺乏专业技术设备,食品生产过程中达不到国家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或者缺乏食品安全生产的专业技术,致使食品加工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给消费者带来极大危害。

2.企业内部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目前我国大部分中小食品企业由于受自身财力、物力限制,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很多中小企业的食品检验仍然采取目测等原始方法,这不仅造成检验效率低下,而且对类似有害物质超标、微生物、病毒等生物性污染不能有效检验,这样就会使大量有害食品流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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