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有哪些?
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1) 组织起草有关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2)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3)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4)拟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5)组织安全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6)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安全性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7)依法对食品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工商机关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后的审查期限有多长?
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
工商机关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食品经营者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经营者是否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经营者是否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经营者是否依法办理;
(三)食品流通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经营者是否依法变更许可或者重新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有无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行为;
(五)聘用的从业人员有无身体健康证明材料;
(六)在食品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有无确保食品质量和控制污染的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商机关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管主要有哪些措施?
1、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2、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4、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5、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一、鉴于网上留言咨询的局限性,为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咨询委托者最好提前电话预约带相关资料到律师楼面谈。
二、请尽可能首先使用电话咨询,本律师绝对保守当事人的秘密。QQ、微信、邮箱等主要用于传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