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食品法律顾问关于互联网对企业自主风险评估的作用表现分析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892人看过

1)建立健全食品危害信息数据库

建立健全食品危害信息数据库可以满足风险分析的要求,且与各大食品安全方面的网站建立资源共享,便于风险评估的有效进行。但目前,我国食品企业的食品危害信息数据库尚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详细调查和历年有关统计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包括食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的农药、兽药、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对每种危害物要建立其基本理化特性、生物学性质、危害性、检测方法、控制措施等基本信息,还要建立与该危害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记录。

2)建立健全标准法规信息数据库系统

如前所述,标准法规等政策变动、以及企业对其理解把握不准确是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原因。因此,企业应建立健全标准法规信息数据库系统,以对标准法规的内容、有效性等方面的进行管理,并对标准法规的更新变化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为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规避风险提供支持。

3.2企业的风险评估

企业的风险评估,是结合22000体系中的食品安全小组进行的,同样也基于22000的风险评估原则,根据收集的情报对企业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因此,在企业内需要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团队,专家团队包括企业内部的各专业领域的专家,也包括外部的专家资源,如来自于供应商、客户、政府及研究机构的专家。

3.3企业的风险决策

企业的领导层根据风险评估的结论,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做出合理的食品安全政策。

4企业自主风险评估内容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范围主要是基于公司产品,包括与公司产品相关的上游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参数、产品包装及下游客户使用可能产生的风险。而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政策风险及体系风险。

4.1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安全风险主要是来自于食品原料及其加工贮运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危害、包括致病菌、农兽药残留等。近年来随着科技和工业发展,由于环境污染带来的有害物质,如一些重金属元素、持续性有机污染物等,成为新的风险因素;某些不良企业非法加入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如三聚氰胺、塑化剂等,也是重要的新风险因素。另外,国外一些针对食品安全的新的研究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由于这些非传统的新风险因素不在日常的食品安全控制范围内,往往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因此,应提前做好相应的评估和应对准备。

4.2政策风险

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的变动,从征求意见到批准发布,再到正式实施,一般情况下,都会有数月甚至数年的过渡期。在这一期间内,企业应充分利用时间评估政策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以便提早作出应对措施。例如,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变化、食品标签标识的变动、食品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的更新等。

4.3体系风险

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企业应随时监控其质量管理体系如HACCP计划等的实时状态并发现偏差后,及时纠偏,避免出现如碱水消毒液污染产品流入市场等因体系异常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顾问律师团首席律师刘志鑫致企业当事人朋友:

当您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资深法律顾问律师刘志鑫,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温馨提示:

一、鉴于网上留言咨询的局限性,为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咨询委托者最好提前电话预约带相关资料到律师楼面谈。

二、请尽可能首先使用电话咨询,本律师绝对保守当事人的秘密。QQ、微信、邮箱等主要用于传送文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