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①食品企业可以自愿选择执行。当食品企业生产产品标示营养成分或者进行声称的时候,应当按照《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要求标示营养成分。
②预包装食品以下几种情况的可以不必标示营养成分:
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g)或10毫升(ml);
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
包装的总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cm2)的食品;
现制现售的食品;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标签的食品。
③食品营养标签有5种统一的格式,营养成分的标示有规定顺序,其中能量和核心营养成分的顺序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营养声称可以标在营养成分表下端、上端或其他任意位置。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当标在营养成分表下端。
④食品营养标签常见两个问题
◆格式不对,营养成分的标示也没有按规定顺序标注;
◆营养和功能声称放大或缩小。营养和功能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
含量声称是对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描述,如“含有”、“高”、“低”或“无”等专用词。在一个食品标签上亦可表示为“高钙饼干”。
当固体食品的蛋白质含量≥20%%NRV,液体食品≥10%%NRV时候就可以说高蛋白。即≥12克/100克(固体)或≥6克/100毫升(液体)时,均可以声称“高蛋白质”或“富含蛋白质”。
“高钙”是指每100克食品(固体)中钙含量≥240毫克或100毫升食品(液体)≥120毫克。
“低糖”食品要求每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中糖含量≤5克。
“低能量”是指每100克食品中的能量值≤170千焦,或100毫升食品的能量值≤80千焦。
“低胆固醇”是指每100克食品中胆固醇含量≤20毫克,同时其能量值≤170千焦;或每100毫升食品≤10毫克,同时能量值≤80千焦。
当100毫升液态奶和酸奶的脂肪含量≤0.5克,或100克奶粉的脂肪含量≤1.5克时,可以标示“脱脂”。
(3)验真伪。这也是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检查中必须检查的重要内容。从检查实践上看,重点把握标志、标识真伪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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