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精解罗湖梧桐山食品顾问单位食品案件查办问题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773人看过

当前食品类案件查办的问题主要是案件类型单一,深层次案件少,解决这一问题,是如何学会检查,并利用检查发现和固定证据。如下查办思路供参考:

一是用足、用活、用好“责令改正”,扩大案件数量;《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共规定29种行为需要先“责令改正”,对“责令改正”不改的予以处罚。其中涉及流通环节的23种:《食品安全法》规定了8种;《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了2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9种;《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4种,比如: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储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企业位依照规定记录;保存销售信息或者保存销售票据的;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处理的;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等等。

二是使用食品知识发现案源。如:食品的标准。

三是以注册商标切入点,拓展案件查处领域;《商标法》中对使用注册商标的质量均有明确规定。比如:第一条、第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等。从监管经验上看,违反商标管理规定的食品,其食品质量往往存在问题。

四是研究食品生产工艺及加工技术,挖掘虚假宣传、虚假表示案件。

五是操作层面值得具体问题

龙新刘志鑫律师金牌律师团敬告读者:

法律意识的缺失、纠纷解决的困难是否让您进退两难?近段时间,自本律师发布解决法律求助者的方法以来,收到大量 读者来电,咨询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为了能更直接、更全面回答法律求助者所提的问题,特设个人专线热询、特设个人微信热询特设个人及助理,希望以后读者咨询法律知识拨打电话以及微信QQ进行咨询。谢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