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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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金牌食品顾问律师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提示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895人看过

员工入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员工入职信息是否真实。

对策: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为此,我们设计了《入职申请表》帮助顾问单位解决这一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是否有潜在疾病、职业病等。

对策:要求新入职员工做入职健康检查。

四、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有没到期劳动合同。

对策:要求新入职员工提供其与先前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劳动者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五、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

对策:要求新入职员工写下保证书,保证其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无保密和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责任自负。

劳动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不在法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

对策: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的法律风险

对策:严格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四、无效劳动合同:

对策:为预防效力风险,用人单位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律师的帮助,从而有效的防止无效劳动合同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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