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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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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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公证委托谁之过

发布者:刘志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772人看过

在二手楼的交易中,办理公证委托手续的流程是:

1、选定担保公司;

2、担保公司接受委托,买卖双方共同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明确担保赎楼费及

其他权利义务,并提供相关资料;

3、卖方出具公证委托书给担保公司

根据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授权委托公证费、担保赎楼等费用都由买方支付,因此,在出具公证委托书之前,买方理应事先就担保赎楼费与担保公司进行磋商,买卖双方与担保公司应当先签订委托合同。

心得:

1、卖方在找到本律师团队之前,经多方咨询,已抱“必输”心态,而本律师团队在仔细比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二手房交易流程后,认为责任不在卖方,而在买方,扭转了局面;

2、经分析,得出责任主要在买方的结论,进而提出反诉,给买方施加心理压力,进一步促成和解的达成;

3、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极为复杂,牵涉到买卖合同、赎楼、按揭、委托担保公司各个环节,如对其流程、涉及的文件不甚了解,则无法分辨出履行义务的先后顺序,也就无法正确地找到责任归属方。

龙新刘志鑫律师金牌律师致当事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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