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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关于禁止提前复工的规定?

发布者:林鹏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 |239人看过举报


问:企业是否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关于禁止提前复工的规定?

答:必须遵守。

法律解析: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规定,企业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该法第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同时,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和城市运行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及其他需要复工、复产的行业除外。因此,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反政府规定强行复工。否则,一方面不容易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如果一旦发生员工感染,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将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内容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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