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林鹏|时间:2019年11月08日|9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2017年9月,王某进入某某物业集团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九龙坡区某某小区从事保安员工作,并于当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约定每月工资2700元。
2019年5月20日,王某在上班途中摔伤,先去上了一小时班,后实在疼痛难耐。王某当时先通过对讲机口头向值班班长请假,班长当时同意让王某去看病。然后王某就去大医院检查治疗,医院要求让王某休息四天,王某电话向公司领导请假。
四天后,王某前往公司上班时,小区经理告知王某未依法请假,不认可王某请假的事实,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需要停工学习一周。一周后,王某再次前往公司处上班,此时小区经理却告诉王某已经被开除。王某对开除决定不服,依法委托林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其合法权益。
2019年7月初,本案被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立案受理,后历经数次庭审,九龙坡区劳动仲裁委于2019年9月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800元。
二、律师点评
每一位劳动者都可能会遇到请假,若要请个假都会被开除,
这会让每个人都惊恐万千。到底应该如何正确请假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建议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请假的证据,比如王某先通过对讲机请假,在公司交接记录表中有详细记录。若是电话请假尽量要录音,发送短信请假也要注意发送给相关有权批假的公司领导。通过书面请假可以通过录音、拍照等方式来保存证据。
第二、王某摔伤后有病假条,公司开除王某的行为本身来说就不妥,公司此时用旷工开除王某某自然也是无正当性,所以解除与王某某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王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第三、很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如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违章或违规行为后符合规章制度解除情形,然后用人单位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往往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那么简单。
因为法院在审理时会对劳动者违章或违规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来判断是否符合合法解除规定,这种判断不能单纯依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劳动者行为严重标准,还要从规章制度本身出发,考虑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内容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向职工公示?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规章制度不合法是绝大多数公司败诉的原因,本案公司败诉的最终原因也是如此。
三、律师建议
大家今后遇到请假、单位调岗、降薪、变更工作地点等单方随意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行为,一定要有意识地收集证据,随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