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A诉B、C、D、E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蛟民一初字第1201号 原告:A,男,41岁, 被告:A,女,41岁, 被告:A,女,17岁, 法定代理人:A,女,41岁,系被告A母亲, 被告:A,男,11岁, 法定代理人:A,女,41岁,系被告A母亲, 被告:A,女,75岁,系被告A婆母, 本院在审理原告A与被告B、C、D、E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A于2015年1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A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A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00元,免交, 审判长A 人民陪审员B 人民陪审员C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