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原告将厂房出租给“A公司”,该公司由两被告股东设立。承租后,A公司未付租金即擅自将厂房分割转租给多名第三人,随后迅速注销公司企图逃避债务。原告面临厂房被占用、租金收不回、恢复原状难的困境,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腾退厂房并向两被告个人追偿租金。
【王律师代理策略】
王治昊律师代理原告,运用公司法与合同法交叉领域的专业知识,实施了精准的打击:
1. 刺破公司面纱: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指出两被告作为股东,在公司注销前未依法通知债权人(原告),导致原告无法向公司申报债权,存在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行为,主张两被告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固定合同解除点: 针对被告辩称“以房租入股”等无理说法,王律师坚持以起诉状送达时间为合同解除时间,锁定了租金计算截止点。
3. 清理复杂占用: 面对层层转租的复杂局面,申请追加实际占用人(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在判决中明确第三人的协助腾退义务,确保执行可行性。
4. 识破证据篡改: 庭审中敏锐发现原告方(虽为代理律师,但在证据质证环节展现专业度,此处指协助法庭查明事实)提交的合同原件存在页码不连续、条款后添的嫌疑,配合法庭查明了合同真实内容,虽该点对原告不利(转租条款未被认定),但王律师及时调整策略,聚焦于“根本违约(欠租)”这一核心解约事由,确保胜诉大局。
【判决结果】
法院高度认可王治昊律师关于股东责任的代理观点。
· 确认租赁合同已于2024年4月15日解除;
· 判令两被告立即腾退厂房,并协助次承租人腾退;
· 判令两被告个人支付拖欠租金及占有使用费共计85.6万余元(计算至判决日,后续费用持续计算);
· 驳回原告关于恢复原状赔偿的请求(因缺乏评估条件),但核心租金债权得到全面支持。
此案成功穿透了已注销公司的有限责任屏障,让幕后股东个人承担了巨额债务,极大维护了房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