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本案涉及三方合作的固废处置项目。第三人(实际处置方)完成了处置工作,但被告(中间方)截留了应支付的处置款。随后,第三人将对该笔款项的债权合法转让给原告。被告却以“结算协议未盖章”、“需扣除高额返点”以及“第三方未完成最终处置手续”为由,拒绝向原告付款。
【律师代理策略】
王治昊律师代理原告,从合同法与债权转让的核心法理出发,构建了严密的代理思路:
1. 确认协议效力: 论证虽然结算协议存在形式瑕疵(如盖章问题),但双方实际履行行为及往来函件已证实结算合意达成,协议真实有效。
2. 债权转让合法性: 证明债权转让通知已送达被告,转让行为合法,原告有权直接向被告主张权利。
3. 切断附条件抗辩: 明确指出被告的付款义务是独立的金钱债务,不以第三人是否完成后续行政手续为前提;同时驳斥了被告关于“返点”的无理扣款主张,认为其缺乏合同依据。
4. 维权成本主张: 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坚决主张由被告承担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
【判决结果】
法院高度认可王治昊律师的代理观点,判决被告败诉。
· 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处置款人民币796,000余元;
· 全额支持维权费用: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40,000元及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2,400元。
· 此案不仅追回了大额欠款,更实现了维权成本的转嫁,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