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2021年11月20日,原告陈某甲在某大学宿舍楼项目从事外立面脚手架拆除工作时,从距地面约2米高的脚手架上摔落致多处受伤。涉案项目由某建工集团总承包后分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某建筑劳务公司又将部分外架施工违法分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奢某甲,奢某甲雇佣陈某甲进行施工。事故发生后,陈某甲先后多次住院治疗,实际住院数十天,花费医疗费8.4万余元。经司法鉴定,陈某甲损伤属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因各被告推脱赔偿,陈某甲委托葛晓库律师等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一是各方主体的责任划分。某建筑劳务公司辩称原告未系安全带造成自身损伤,申请参与度鉴定,并主张原告病历中的自身疾病治疗费用不应承担;奢某甲辩称已将活包给原告,原告未遵从三级安全教育规范导致摔伤,自身存在过错。二是各项损失金额的认定,包括误工费标准、后续治疗费是否明显扩大,以及自身疾病治疗费用的剔除。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奢某甲作为雇主未尽安全管理职责,未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应承担90%的赔偿责任;某建筑劳务公司违法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陈某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自担10%责任;某建工集团无过错不担责。经核算,法院最终判决:奢某甲赔偿陈某甲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某建筑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价值】
葛晓库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庭审策略。首先,在证据组织方面,全面收集并梳理了原告的医疗票据、鉴定意见及项目分包链条证据,夯实了索赔基础。其次,在责任划分上,精准切入某建筑劳务公司违法分包的法律要害,成功说服法院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极大提升了原告获赔的保障。最后,针对被告关于原告自身疾病及过错的抗辩,葛律师通过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及严密的庭审质证,有效驳斥了对方推脱责任的企图,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葛晓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