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这个案件中,我的委托人原本是一位漫画业余爱好者,机缘巧合之下因为一组漫画在网络上爆火,吸引了很多商家前来约稿,所以他就开始专职从事漫画工作。但是,最近他发现很多微信公众号随意复制转发他的作品,连招呼都不打,有些甚至在私信联系告知权属后理都不理。无奈,他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起诉后,法院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但被告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不但没有给原告方造成任何损失,反而是在无偿给原告打广告,帮助原告的作品传播,甚至认为自己全文复制粘贴的行为不是有意的抄袭。这样的调解显然不会有任何结果,被告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经审理后,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和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原告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取证费等合理支出也由被告承担。
律师建议:
大到一项行业技术,小到一个视频创意,都是研发者、创作者的知识成果,都应该受到合法保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知识产权建设的必然要求。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就是保护被侵权人,即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原创就是保护创新,就是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