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导致各行各业发展艰难,大量失业人员急需再就业或创业,而餐饮业由于体量大、业态多元与门槛低等特点,成为二次创业或再就业的重要选择。当前已经进入流量经济时代,没有流量和粉丝的品牌很难在市场上存活,而想要获取高流量,就得付出更高的运营成本,这对于再就业人员而言,显然不切实际。因此,大部分人都选择通过“特许加盟”的方式,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快速进入餐饮行业,以期利用品牌效应获取高额回报。但是,大多数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入了山寨品牌的坑,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案件就一起加盟商不慎入坑的典型案例。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委托人是澳大利亚一个知名奶茶品牌的品牌商,他们主要在海外开设直营店,中国市场还未开发。但是,上海有家公司钻了这个空子,直接利用我的委托人在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宣传材料,打着我的委托人的旗号堂而皇之地开始在中国地区招商加盟。通过大众点评、美团等平台查询发现至少有百余家加盟店,规模甚至已经超过正主。
上海这家公司为了做足戏,还申请注册了商标,但由于我的委托人存在在先合法的著作权,上海公司一直没有在餐饮等核心类别上拿到商标权。即便如此,这家公司利用35类的商标权还是让无数创业者们主动掏加盟费,不得不惊叹创业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多么薄弱。
拿到35类的商标权只代表他可以替他人推销、进行广告宣传等,却并不能授权他人在餐饮服务上直接使用这个品牌名称。
本案中的加盟商在庭审中声称其使用此品牌具有合法来源,是向上海公司支付了加盟费后经授权使用的。此抗辩理由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即使加盟商支付了加盟费,但由于上海公司无合法的权利基础,故加盟商的使用行为也不具有合法性,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加盟商而言,前期包括加盟费、装修费、场地租赁费等在内的所有投入全部打水飘,而且还得立刻停止经营并赔偿原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无疑是是雪上加霜。
律师建议:
建议选择加盟品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是否有商标注册证书;(2)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项是否与实际经营的范围一致;(3)所加盟的品牌是否与其他知名品牌近似,例如蜜海冰雪、蜜雪冰程、雪王之城、冰雪城堡、奈雪冰城等等,几乎都是在蹭正品“蜜雪冰城”的品牌热度和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