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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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付工程款追回与违约金获支持: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代理实录

发布者:辛琴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28人看过 举报

2026-06-1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委托方作为EPC总承包方,将某焦化厂烟气脱硫项目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方,合同暂定价合计825万元。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严重拖延工期、多次停工,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工。委托方被迫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剩余工程,遂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结算并返还超付工程款、赔偿违约金及经济损失。施工方则反诉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支付所谓"拖欠"的工程款。
二、案件难点
合同效力之争:施工方主张分包行为构成违法转包/分包,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工程造价认定难:双方对已完工程量争议巨大,争议金额高达167万余元,需通过司法鉴定确定。
已付款举证难:施工方仅认可收到105万元,而委托方主张已付1133万余元,差额部分涉及现场代付、第三方切割工程等复杂情形,需逐一核实确认。
违约损失举证难:委托方主张的经济损失包含预期违约金,尚未实际发生,举证难度较大。
三、律师作用
合同效力辩护:充分举证双方均具备相应资质,合同合法有效,成功反驳对方合同无效的主张。
工程造价鉴定:在对方撤诉后主动申请司法鉴定,推动鉴定机构出具评估意见,厘清工程总价款为500.57万元。
已付款证据梳理:系统整理直接付款、现场代付、班组代付、法院判决执行款等各类付款凭证,成功确认已付款853万余元。
违约事实固定:通过补充协议、费用确认单、业主告知函等证据,锁定施工方工期延误、停工等违约事实。
违约金主张:依据合同约定,按工程总价款20%主张违约金,最终获法院支持。
四、代理成果
经代理,法院最终判决:施工方返还超付工程款352.4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0.11万元,两项合计获支持约452.55万元,委托方核心诉求均获支持。

宁夏灜智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 宁夏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专家库成员 宁夏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库成员 宁夏企业合规促进处专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银川
  • 执业单位: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401201711594003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法律顾问、税务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
16401201711594003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法律顾问、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