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介绍
女方当事人与男方网络相识相恋,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女方独自携子异地生活,男方极少探望且未支付生活费,还变卖女方首饰用于网络赌博,双方长期分居。我方接受女方委托起诉,诉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女方自行抚养、登记在男方名下车辆归女方所有。男方答辩不同意离婚,若离婚则主张分割存款,同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各类开支并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为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依据民法典规定,赌博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离婚事由,但我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未能完整佐证男方赌博屡教不改、双方分居系感情不和且已满两年,举证存在短板。双方存在自由恋爱基础,婚后初期感情尚可,现有矛盾仅为家庭经济、相处沟通问题,尚有修复空间,不满足法定准予离婚情形。男方各项返还、赔偿主张以离婚为前提,法院亦无需一并审理。
三、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双方离婚,我方当事人全部离婚相关诉求均未得到支持,案件受理费由我方当事人承担。
四、办案心得
离婚案件中感情破裂事实举证是胜诉关键,仅有口头陈述不足以支撑诉求。当事人起诉前应完整留存对方赌博、长期分居、未尽抚养义务等书面、录音、转账证据。首次起诉未判离后,可保持分居状态满一年再次起诉,届时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同时需提前梳理夫妻共同财产明细,为后续二次诉讼做好完整证据储备。
郑丽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