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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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浩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成功案例:养老服务合同解除,成功追回大额预付款

发布者:张文浩律师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7人看过 举报

2026-06-02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类型:养老服务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原告(养老服务认购方)

代理律师:张文浩(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解除养老服务合同,被告返还服务费用206400 元,委托人重大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二、案情简介

原告与某养老机构签订长期养老服务认购协议,一次性支付258000 元设施设备使用费,协议约定未入住情况下解约仅能退还部分费用。后原告因个人规划变更,未实际入住、未享受任何服务,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

养老机构以合同约定、已投入运营成本、机构运营困难为由,拒绝全额退款,仅同意按格式条款退还少量费用。原告遂委托张文浩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费用。

三、案件难点

合同为格式条款:约定违约责任明显偏向机构,未入住退款比例极低,不利于消费者。

机构以 “公益属性、运营投入” 抗辩:主张费用已投入设施,无法退还。

原告方属单方提出解除:无对方违约直接证据,易被认定为单方违约。

专属人身服务合同定性:能否解除、责任如何划分存在裁判空间。

四、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定性服务合同人身专属性

主张养老服务具有强烈人身依附性,不适用于强制履行,原告坚决要求解除应依法支持。

推翻格式条款的不合理责任

指出合同约定的退款比例显著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主要权利,依法应调整,不应直接按条款执行。

厘清成本与损失事实

举证证明养老设施为统一配备、非专属定制,人员未因原告产生专项投入,机构无实际对应损失。

主张公平原则调整违约金

结合合同履行程度、原告未享受服务、机构实际损失等,请求法院依法调低违约责任,维护公平。

五、裁判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张文浩律师代理观点,判决:

解除双方签订的养老服务认购合同;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服务费用 206400 元;

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主要部分。

六、案件亮点与典型意义

突破不公平格式条款:成功否定机构单方制定的苛刻退款规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人身性服务合同典型裁判:以 “不适于强制履行” 支持合同解除,为同类养老、健身、教育培训等预付式消费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全额追回大部分款项:在未入住、无对方违约的情况下,为委托人挽回 ** 80%** 预付款,实现利益最大化。


张文浩律师,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股权架构师。张文浩律师毕业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佛山
  • 执业单位: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620********8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
广东东成律师事务所
1440620********87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