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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夫妻共同经营欠款,林燕秋律师一举追加三方全额担责

发布者:林燕秋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5日 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长期向外地家具企业供应板材,还应对方要求代为采购配套面纸、封边材料。双方通过微信对接订货、对账,最终对方盖章签字确认总欠款十一万余元,事后却以部分代购物料未用完为由,拒绝支付大半货款。 对方企业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实际经营、对接采购均由企业股东夫妻二人共同操作,当事人找到林燕律师全权代理起诉维权。

办案难点集中在三处:一是被告拆分货款,拒不认可六万余元代购物料款;二是独资公司股东极易以财产独立为由脱责;三是配偶参与经营能否共同偿债存在争议。林燕秋律师接手后,完整整理数年微信沟通记录、供货凭证、盖章对账单、代付采购转账记录,固定完整交易证据链。

庭审中,林律师分层次论证:其一,代购物料系应对方长期采购需求垫付,对方已书面确认全部欠款,无权单方扣减款项;其二,该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无法举证个人财产与公司相互独立,依法应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其三,全部业务由股东夫妻共同洽谈、对接、确认对账,属于夫妻共同经营,配偶也需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全部代理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判决家具企业全额支付十一万余元货款及逾期利息,股东、其配偶三方共同连带清偿,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全部由对方承担,当事人债权完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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