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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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平律师辩护:新型毒品小额转卖案成功获缓刑

发布者:张国平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9人看过 举报

2026-05-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某在职人员王某因个人原因购买少量新型毒品“LSD邮票”自用,后在熟人的主动索要下,将其中1张邮寄给对方,推辞未果后收下对方转付的260元成本费用。该案属于全国毒品专项案件关联线索,王某被异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以贩卖毒品罪移送起诉。家属委托张国平律师团队为其辩护。

二、办案策略与过程

张国平律师团队聚焦案件特殊性制定辩护思路:

梳理全案证据,明确当事人无主动贩卖牟利意图,仅为被动满足熟人索要需求,未从中获利,也未造成毒品流向不特定人群的危害后果,主观恶性极轻;

向司法机关提交当事人日常表现证明、职业背景材料,证实其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主动配合侦查工作,具备多项从轻情节;

庭审中重点论证本案与典型贩卖毒品行为的区别,结合涉案毒品数量极低、情节显著轻微的特征,明确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辩护人从轻处罚的意见,认定王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考虑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最终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王某无需收监执行,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即可,对其工作生活未造成严重影响。

四、案件启示

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需结合行为主观目的、实际危害综合判断,对于情节轻微、被动涉毒的当事人,通过针对性的量刑辩护,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处罚对个人的负面影响。


张国平律师系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曾在深圳市公安局工作16年,其中经侦部门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320********79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刑事合规、取保候审、刑事辩护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1440320********79 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刑事合规、取保候审、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