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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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平律师辩护:新型毒品贩卖案成功争取缓刑

发布者:张国平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13人看过 举报

2026-05-15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某地居民王某因受他人误导购买少量新型毒品“LSD邮票”用于个人吸食,后在购毒者主动索要下,向其转让1张并收下对方转付的260元。案发后,王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刑事立案,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家属委托张国平律师作为辩护人参与诉讼。

二、办案策略与过程

张国平律师团队针对案件特殊性制定辩护方案:

全面梳理证据,明确当事人主观上无主动贩卖牟利意图,转让行为系因购毒者反复索要,涉案毒品数量极低,且未造成毒品扩散的严重后果;

核实当事人到案过程,确认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主动提供上下游涉案人员信息,配合侦查工作,具备坦白及酌定从轻情节;

收集当事人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的相关证明,庭审中重点论证本案情节显著轻微,请求法院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意见,认定王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考虑其系初犯、坦白、毒品数量极少且情节较轻,最终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王某无需实际服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即可。

四、案件启示

对于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毒品类犯罪,辩护过程中需精准区分“主动贩卖”与“被动转让”的行为性质,充分结合当事人的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非羁押的处理结果。


张国平律师系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主任。1995年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后,曾在深圳市公安局工作16年,其中经侦部门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320********79
  • 擅长领域: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刑事合规、取保候审、刑事辩护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
1440320********79 公司犯罪、经济犯罪、刑事合规、取保候审、刑事辩护